浙金信托·汇业497号集合信托计划部分受益权被转让银都股份:该信托计划可

2023-04-07 22:08  |  来源:中国网  |  编辑:醉言  |  阅读量:19918  |  

今日,上市公司银都股份发布相关公告表示,今日,其与俊毅投资签订了《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转让信托计划受益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之次日为转让基准日,将1亿份信托受益权(折合 1亿元)转让给俊毅投资。转让基准日前,尚未分配的信托利益归公司所有;自转让基准日起,相关信托利益归俊毅投资所有。

公告显示,银都股份于2021年04月14日出资1亿元人民币,购买了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浙金·汇业497号”1亿份信托受益权,每份壹元,期限24个月(自 2021年04月14日至2023年04月14日止)。2021年04月14日至2022 年04月14日,预期年化收益率为 6.9%;自2022年04 月14日后预期年化收益率调整为7.9%。持有期间,该信托收益均按期兑付,公司已收到信托收益1456.67万元。剩余未分配收益,将由浙金信托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兑付。

记者了解到,“浙金·汇业497号”信托计划投向为融创天津项目。银都股份在公告中表示,由于该项目前期出现过停工状态,根据其对该项目实际情况了解,判断该信托计划可能存在潜在风险。

对此,银都股份表示,为了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更好地保障广大中小股东的权益。经公司控股股东及三位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共同商议决定,由其四人设立的俊毅投资受让公司的该信托受益权份额,以保护公司资产安全完整。

此次交易,银都股份将该信托受益权份额每份作价壹元人民币,即1亿份信托受益权,作价1亿元进行转让。同时,银都股份表示,本次交易不涉及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经营中公司做到了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在人员、资产、财务上分开,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本次交易不涉及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不存在导致未来关联人对公司可能形成潜在损害的安排或可能等情形。俊毅投资将以自筹资金的方式进行本次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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