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前三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398元

2023-10-18 11:01  |  来源:中新网  |  编辑:苏婉蓉  |  阅读量:14137  |  

国家统计局网站18日公布2023年前三季度居民收入和消费支出情况。

国家统计局:前三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398元

一、居民收入情况

前三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398元,比上年同期名义增长6.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9%。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428元,增长5.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705元,增长7.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3%。

前三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24528元,增长5.4%,中位数是平均数的83.4%。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35242元,增长4.3%,中位数是平均数的89.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13396元,增长5.7%,中位数是平均数的85.3%。

二、居民消费支出情况

前三季度,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9530元,比上年同期名义增长9.2%,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实际增长8.8%。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4315元,增长8.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1%;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2998元,增长9.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0%。

前三季度,全国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消费支出5794元,增长6.7%,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29.7%;人均衣着消费支出1055元,增长6.5%,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5.4%;人均居住消费支出4514元,增长6.4%,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23.1%;人均生活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1120元,增长7.4%,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5.7%;人均交通通信消费支出2605元,增长11.3%,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3.3%;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2084元,增长16.4%,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0.7%;人均医疗保健消费支出1835元,增长15.0%,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9.4%;人均其他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522元,增长17.4%,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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