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提取限额按现有标准上浮25%
2022-12-31 17:50 | 来源:东方财富 | 编辑:肖鸥 | 阅读量:7989 |
2022-12-31 17:50 | 来源:东方财富 | 编辑:肖鸥 | 阅读量:7989 |
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各支付单位和员工: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有效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加住房公积金帮助企业脱困,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储户共同渡过难关。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和《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关于组织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缴纳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可以在期满后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在与职工充分协商的前提下,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提交决议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缴费时间连续计算,不受缓缴影响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申请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提交征信部门。
增加住房公积金支持退出租赁住房缴存人可以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限额按现有标准的25%确定具体为杭州1500元/月,桐庐县1050元/月,淳安县750元/月,建德市600元/月
上述扶持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实施时限暂定为2022年12月31日本细则由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国家,省,市已出台相关新的扶持政策,一并执行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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