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前辽宁高速公路服务区实现充电桩全覆盖
2022-10-26 15:04 | 来源:中国网 | 编辑:顾晓芸 | 阅读量:10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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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完善我省高速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不断满足日益增长的电动汽车充电需求,最近几天,我省出台《加快推进高速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规划明确提出,到2022年底,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基本能够提供收费服务,2023年底前,具备条件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能够提供基本充电服务,到2025年底,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进一步加密优化,农村公路实现有效覆盖
规划要求,要深入研究电动汽车增长趋势,合理规划布局道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同时,坚持市场化运作,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最大限度降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成本同时,坚持信息共享,以5G网络等新技术为载体,将相关数据转入智能平台,实现实时查询,动态监控,故障修复,数据分析等功能
具体任务方面,方案明确要加快高速公路沿线充电设施建设,充分利用高速公路服务区现有土地和停车位,科学规划各服务区充电设施建设数量和规模2022年底前,全省高速公路一般服务区收费停车位不少于4个,车流量大的服务区不少于8个各服务区建设的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停车位原则上不低于小型客车停车位的10%,有条件的高速公路停车区可参照执行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推动有条件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利用现有土地资源和停车场建设或改造充电基础设施同时,加强配套电网建设,加强充电设施用地保障,大力推广新技术新设备应用,提高充电设施全生命周期效益
方案强调,要规范充电服务收费,鼓励充电经营者兼顾投资经营者合理收益和用户经济性,在市场培育期实行优惠服务收费阶段性降低充电基础设施场地租金,为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创造条件还要加强充电基础设施的运维按照谁运营,谁管理,谁维护的原则,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应当与电网企业,高速公路服务区等管理单位密切合作并规范高速公路服务区交通标志设置,优化交通路线,引导电动车和燃油车在不同区域有序停放
该计划还规定了这项工作的时间表目前整体部署安排已经完成,进入组织建设和转型阶段力争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建设任务,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国省干线公路充电设施建设任务,围绕具备条件的重点旅游景区,农村公路沿线交通枢纽,公共停车场等领域,拓展充电设施服务网络,加密优化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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