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联:多家子公司重组债务约12.7亿元已与中国华融达成和解

2022-08-03 12:43  |  来源:东方财富  |  编辑:叶知秋  |  阅读量:11548  |  

日前,新华联披露了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公告称,新华联及其子公司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已签署和解协议,就新华联子公司对华融北方分公司的重组债务分别8.94亿元和3.8亿元达成和解最近几天,新华联已收到北京金融法院就上述案件出具的民事调解书

新华联于6月1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诉讼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华融北方分公司将新华联及其子公司北京新华联土地有限公司,湖南新华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华信宏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黄山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大庆新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株洲新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诉至北京金融法院

6月,华融北分公司与新华联,新华联控股及上述子公司签订和解协议,确认新华联置地对华融北分公司的重组债务为8.94亿元,湖南华建为连带债务人还款宽限期至2022年11月28日同时,新华联及其全资子公司黄山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湖南新华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签订了一系列协议,约定新华联置地,黄山金龙,湖南华建对华融北方分公司的债务余额为3.8亿元

同样,2022年6月,新华联,新华联置地,黄山金龙,湖南华建及公司控股股东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株洲新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华融北方分公司经协商一致签订和解协议,约定重组债务金额为3.8亿元,重组宽限期延长至2022年12月10日。

新华联为上述延期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黄山金龙抵押其名下部分房产株洲新华联以其部分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在建工程追加抵押担保

根据新华联此前披露的公告,截至2021年12月31日,新华联的贷款本金未偿还金额为30.45亿元,其中30.4亿元尚未签署相关展期协议截至2022年4月27日,新华联贷款本金未偿还金额为33.39亿元,未签订相关展期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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