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进一步推动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

2022-07-26 14:04  |  来源:东方财富  |  编辑:叶知秋  |  阅读量:10166  |  

26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深化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改革,解决异地就医备案不方便等堵,难问题。

推进医疗费用跨省异地直接结算,是完善医疗保险制度,解决人民群众突出关切的重要改革举措。

通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十四五目标任务2025年底前,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制度和管理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支撑作用继续加强,跨省异地就医全国结算能力明显提升,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率提高到70%以上,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数量翻一番

通知统一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政策,明确开展跨省直接结算时原则上执行医疗场所目录,保险场所政策的基金支付政策,先备案,选点,持码卡就医的异地就医管理服务流程,异地就医基金先预付,后结算管理要求等。

通知进一步规范了异地就医记录政策,包括将异地就医记录范围扩大至跨省急诊人员和未转诊的非急诊人员,备案期统一,期间参保人可多次就诊,享受直接结算服务,支持参保人员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同时享受待遇。

此外,《通知》规范了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服务范围,将急诊抢救费用,住院期间的院外检查治疗费用,符合医疗场所管理规定的无第三方责任的外伤费用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允许参保人员出院结算前异地提交病历,享受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在协同业务方面,《通知》规范了经办机构跨区域协同流程,建立了就医地与保险地间问题协同处理机制,提高了跨区域问题协同处理效率。

通知要求,各地医保部门要及时调整相关政策措施,确保2022年12月底前与国家政策衔接相关政策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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