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七条措施支持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包括降低首付比例、发放购房补贴等
2022-06-13 16:58 | 来源:中国网 | 编辑:文辉 | 阅读量:13116 |
2022-06-13 16:58 | 来源:中国网 | 编辑:文辉 | 阅读量:13116 |
据襄阳市人民政府网站消息,6月12日,襄阳住建局,襄阳财政局,襄阳住房公积金中心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促进城市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出台七项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优化公积金贷款政策
简化房屋数量认定,实行认贷不认房《通知》规定,缴存职工既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也无未偿还住房商业贷款的,按首套房贷政策执行,有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或未结清住房商业贷款的,按二套房贷政策执行
增加贷款额度根据新政策要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其中购买首套住房,贷款额度暂不与住房公积金存贷款政策挂钩
降低首付比例,《通知》要求,首套房首付比例由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20%,二套房由不低于50%调整为不低于30%。
襄阳住房公积金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胡贵军表示,通过提高贷款额度,降低首付比例,简化单位数量范围,取消首套房存贷联动政策,让更多职工享受公积金贷款政策,支持群众购房。
降低首付比例# 8194,降低商业贷款利率
加大金融和信贷支持力度
降低首付比例根据新通知,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对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居民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至20%,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降低商业贷款利率对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家庭,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第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按现行规定执行
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政策。
中国人民银行襄阳中心支行副行长周子轩表示,新政策出台后,不仅商业贷款首付比例降低,而且实行了认贷不认房,商业贷款利率也可按政策下限标准执行。
满足第一套刚需# 8194,鼓励人才引进
政府发放购房补贴。
为了支持群众购买首套房,鼓励更多的创业者到襄阳工作,襄阳市政府在购买住建部门征收的现房时,会对这两个群体给予相应的补贴。
《通知》明确,购买首套普通新建商品住房,网签合同并缴纳契税的,每套给予2万元补贴,按照襄阳市人才住房保障相关规定,新就业创业人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根据人才类型分别享受15万元,12万元,8万元,6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券。
襄阳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伟表示,现有房屋将由住建部门公开征收,五证齐全,具备验收备案条件,开发企业愿意承诺在备案价格基础上盈利。
据介绍,购买首套新房补贴向市住建部门申请,市委组织部负责人才购买补贴凭证申请细则正在制定中,将于近期向社会公布
此外,《通知》还提出,加强房地产与城区联动,合理调整土地供应节奏,提高房地产项目审批和验收效率,缩短建设周期,鼓励开发高品质住宅,对符合信贷条件的房地产项目,金融机构要加大支持力度,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根据消息显示,《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1月31日实施范围为襄阳市,包括襄州区
声明:本网转发此文章,旨在为读者提供更多信息资讯,所涉内容不构成投资、消费建议。文章事实如有疑问,请与有关方核实,文章观点非本网观点,仅供读者参考。